从金茂之争,看富贵之别
江苏乡镇金茂宾馆因字号与上海金茂集团重合,被判赔46万。这家扎根乡土20年的老店取当地村名命名,与高端品牌毫无交集,却被强势维权。法律保护商标,但不应纵容大企业用资本碾压小微商户的生存权。真正的商业文明,是强大时仍懂包容弱小。
近日江苏江阴一家经营二十余年的乡镇金茂宾馆,因字号含“金茂”二字被上海金茂集团起诉,一审被判赔偿46万余元,消息一出引发全网热议。江阴金茂宾馆取名取自当地金庄村与茂龙村之名,经政府正规审批登记,深耕乡镇平价住宿市场二十载,与上海高端金茂业态毫无交集,却迎来一纸天价索赔诉状。
这场强弱悬殊的商标纠纷,早已不只是知识产权维权个案,更照见企业“富”与“贵”的本质分野,引人深思。
首先,从经营历史与主观动机来看,乡镇宾馆难言存在刻意攀附、侵权牟利的故意。这家宾馆2003年完成工商注册,扎根乡镇经营二十余年,诞生时间时上海金茂品牌还没下沉与普及。另外,老板按照本地名取宾馆之名也是乡镇商户最常见的取名方式,不存在刻意模仿大牌、蹭流量牟利的主观意图。二十多年间门店只服务周边村镇百姓,客房单价仅百元上下,从未收到消费者混淆两家门店的投诉,无任何借上海金茂商誉牟利的实际行为。若仅以字号重合就判定主观过错,忽略店家天然的地名取材背景,未免脱离市场现实,简单粗暴。
其次,两家主体分属不同地域、不同消费层级,行业体量、客群完全割裂,客观上难以形成品牌关联与利益损害。上海金茂定位一线城市高端商务、文旅综合体,面向全国乃至海内外高端客群;江阴乡镇宾馆局限小镇本地,主打平价便民住宿,二者客源、定价、服务场景几乎不存在重叠。普通人不会将乡镇百元小旅店与上海地标高端酒店混淆,自然不存在分流客源、稀释品牌价值的实质损害。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是制止混淆、维护公平竞争,当两家商户不存在竞争关系、无实际混淆后果时,单纯以文字重合追责,已经偏离商标立法初衷。
再者,该宾馆完整走完工商登记审批流程,是合法存续二十余年的市场主体,若字号本身存在法律瑕疵,审批环节理应提前把关。如今问题爆发后,所有赔偿、整改成本全部由小微商户独自承担,审批部门却无需承担任何责任,双重标准令小微企业难以信服。商户出于对行政机关公信力的信赖登记字号,二十余年安稳经营,突然被巨额索赔,等于让经营者为过往审批疏漏买单,既不合情理,也不利于市场主体稳定经营预期。
我们从不否认合法商标权益应当受到保护,倘若这家乡镇宾馆刻意篡改招牌、刻意宣传绑定上海金茂,伪造高端配套误导消费者,实实在在给上海金茂造成商誉损失,在完整证据支撑下追责无可厚非。但本案仅因字号文字重合,无任何误导消费、攀附营销的实际行为,便判处46万巨额赔偿,对常年亏损、濒临倒闭的乡镇小店而言,无异于致命打击,维权尺度明显失当,属于过度维权。
深究上海金茂强硬起诉、批量追责多家小微商户的底层逻辑,离不开三重现实因素:其一,双方实力差距悬殊,大型企业拥有完整法务团队,批量诉讼如同流水线作业,小微商户无力抗衡,只能被动应诉;其二,手握驰名商标便形成“字号垄断”思维,奉行品牌山头主义,容不下任何包含相同文字的民间字号;其三,企业法务以标准化流程处理商标维权,只机械对照法条文字,忽略个案背景、经营体量、主观善意等现实要素,缺少人情与包容。
这般强势排他的维权方式,不禁让人联想到古代帝王避讳制度。封建时代君主为彰显独尊,禁止民间使用名中汉字,是皇权专制的产物;而上海金茂只是市场化经营的企业,却试图垄断普通汉字的民间使用,二者底层排他思维何其相似。法律保护商标,但从未授予企业垄断通用文字、地名组合的权力,驰名商标保护有边界,绝非无限扩张、挤压小微生存空间。
反观多年前“刘德华板鸭店”一案,更能看出包容与强硬的高下之分。四川一位本名刘德华的老人,数十年经营板鸭老店,招牌使用本名在先,却收到艺人刘德华经纪公司的维权函。查清事实后,艺人刘德华主动发声谅解,经纪公司撤诉,两家各安其业。明星维权守住权益底线,同时体谅普通百姓合理使用姓名的权利,兼顾法理与人情,成为维权范本。两相对比,金茂集团零沟通、直接起诉、高额索赔的处理方式,少了几分宽厚,多了几分强势碾压。
纵观整件事,不难发现头部巨企与文明商业之间尚存距离。商业文明的内核,是平等、包容、谦让,是对弱小经营者的体恤。一家扎根乡土二十余年的老店,仅靠地名重合就被重罚,它能对上海金茂的高端业务造成多大冲击?企业做大做强,本该拥有更多包容格局,而非凭借资本与商标优势,断了底层小商户的生路。
企业真正的金字招牌,从来不是一纸商标、垄断文字,而是诚信经营、过硬品质、完善服务,以及心怀大众的社会责任。财富积累只能成就“富”,懂得体恤弱者、包容同业、回馈社会,方能称得上“贵”。富与贵从来不能划等号:富是物质财富的堆砌,贵是精神格局的升华。二者互不隶属,坐拥财富不代表拥有风骨,清贫经营者亦可心怀良善,拥有可贵品格。
就像大众熟知的肯德基,公共厕所无条件向所有路人开放,不分消费与否,这份敞开的善意,便是企业之“贵”;反观手握知名商标的头部企业,对偏远乡镇无名小店穷追猛打,只盯着自身权益,无视底层生存困境,只坐拥财富,缺失精神气度,终究只是“富而不贵”。
富而不贵,纵有百亿资产,也只是物质充裕的商贾;贵而不富,纵使生计清贫,亦存宽厚悲悯之心。真正的富贵,是手握资源时懂得留有余地,拥有话语权时懂得体恤弱小。知识产权保护不可缺位,但维权更需守住分寸,兼顾法理与人情。
这场金茂字号之争,不止是一场商标官司,更是一面照见企业格局的镜子。希望大企业在维护自身品牌权益之时,多一份包容谦让,少一份降维打击;市场规则在保护驰名商标的同时,也能给合法经营、无主观恶意的小微商户留一条生路。商业的终极追求从不是独占文字、垄断市场,而是万物共生、各行其道,这才是真正成熟、文明的商业社会应有的模样。
作者系知名媒体人,新闻时评人,神州普法网总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