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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两高”发布最新定罪量刑标准,5月1日起施行!(附定罪处罚全标准文件集)

发布时间:2026-04-25    来源:刑事法典    作者:
2026年4月10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《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(法释〔2026〕6号),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。新解释新规定了单位受贿罪,对单位行贿罪,介绍贿赂罪,单位行贿罪,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,隐瞒境外存款罪,私分国有资产罪,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职务侵占罪,挪用资金罪,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1个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。

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简表

罪名
入罪:数额较大等
升档:数额巨大 /情节严重等
三挡:数额特别巨大/情节特别严重等
备注
贪污罪
≥3万/1万≤数额<3万+特别情形
≥20万/10万≤数额<20万+特别情形
≥300万/150万≤数额<300万+特别情形
罚金:3年以下→10万-50 万;3-10年→20万-2倍;10年以上→50 万-2倍(其他罪名:10万-2倍)
受贿罪
同贪污罪
同贪污罪
同贪污罪
同贪污罪
挪用公款罪
非法活动
≥3万
≥100万/特定款物≥50万/不退还≥50万
不退还≥300 万
提起公诉前将公款追回的,可不认定为不退还
挪用公款罪
营利/超3月
≥5万
≥200万/特定款物≥100万/不退还≥100万
不退还≥500 万
同上
行贿罪
≥3万/1万≤数额<3万+特别情形
≥100万/50万≤数额<100万 +1-5特别情形/造成损失100 万
≥500万/250万≤数额<500万 +1-5特别情形/造成损失≥500 万
利用影响力受贿罪
参照受贿罪
参照受贿罪
参照受贿罪
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
个人参照行贿罪;单位≥20万
参照行贿罪
参照行贿罪
单位受贿罪
≥20万/10万≤数额<20万+ 特别情形
≥200万/100 万≤数额<200 万+特别情形
对单位行贿罪
个人/单位
个人≥20万、单位≥40万/减半数额+特别情形
个人≥200万、单位≥400万/减半数额+特别情形
介绍贿赂罪
个人/单位
介绍个人≥10 万、介绍单位≥50万/减半数额+特别情形
单位行贿罪
≥20万/10万≤数额<20万+特别情形
≥200万/100万≤数额<200万 +特别情形
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
差额≥300万
差额≥1000万

用于非法活动、瞒报财产曾被处分从重
隐瞒境外存款罪
折合人民币≥300万
用于非法活动、隐瞒曾被处分从重;追诉前主动转回可认定“情节较轻”给予处分
私分国有资产罪
≥20万/10万特定款物<20万
≥200万/100万特定款物<200万
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参照受贿罪
参照受贿罪
参照受贿罪
原标准为受贿罪2倍、5倍、~
职务侵占罪
参照贪污罪
参照贪污罪
参照贪污罪
原标准为贪污罪2倍、5倍、~
挪用资金罪
参照挪用公款罪
参照挪用公款罪
参照挪用公款罪
原标准为挪用公款罪2倍
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
参照行贿罪/单位行贿罪
参照行贿罪/单位行贿罪
原标准为行贿罪2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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